内蒙古加强煤炭行业监管
[2015-12-22 21:10:03]公司详情: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以进一步提高矿业生产管理水平,保护矿区的生态环境和居民利益。
自然资源丰富的内蒙古是我国重要的矿产基地。近年来,内蒙古积极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矿区居民住房改造等工作,出台了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农牧民收入的政策措施,并积极推动实施牧区补助奖励政策,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为了进一步提高矿山企业的社会责任感,自治区政府近日要求各盟市及有关部门尽快形成完善政策措施,坚持发展、民生、环境同等重要的原则,在项目审批、开工、建设以及企业生产运输等方面,从严管理,从严要求,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同时,本着“谁开发、谁投入、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矿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内蒙古还要求各级政府对各类矿山、交通干线和城市周边砂石采场及煤炭物流中心存在的环境和民生问题,全面开展排查自纠工作。凡是存在无证生产、占地补偿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以及在生产运输等环节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等问题的企业,查实后将被勒令立即停产整顿,待问题有效解决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为了建立健全矿业企业监管长效机制,内蒙古近日要求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首先,要求矿业企业认真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政策规定。其次,自治区政府将研究制定矿山开发与草原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包括大型矿产品运输车辆对草原破坏的补偿机制、矿业生产和运输对居民的粉尘和噪音污染标准和补偿机制,以及大型运输车辆草原道路行驶标准和建设封闭式煤炭储运场所、封闭式运输车辆等规定。第三,矿山企业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杜绝野蛮施工、开采、运输等行为。第四,建立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凡是矿区生产、运输等环节出现人身伤害事故、引起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关部门、企业必须及时上报,地方政府要及时处置。
此外,内蒙古要求各级监管部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厉打击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过程中存在的无证勘查、无证开采、违规占地等违法行为,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对于矿业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都将一查到底,依法严肃处理。